一、章定额包括:“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拉线塔、拉线坑、电缆沟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自立式铁塔坑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接地槽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岩石护壁爆破”,“坚土坑掏挖”,“井点施工开挖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二、土、石质分类如下:
1.普通土:指种植土、粘砂土、黄土和碱土等,主要利用锹、铲即能挖掘的土质。
2.坚土:指土质坚硬难挖的红土、板状粘土、重块土、高岭土,必须用铁镐、条锄挖松,再用锹、铲挖出的土质。
3.松砂石:指碎石、卵石和土的混合体,各种不坚实砾岩、页岩、风化岩,节理和裂缝较多的岩石等(不需要用爆破方法开采的),需要镐、撬棍、大锤、楔子等工具配合才能挖掘者。
4.岩石:指不能用一般挖掘工具进行的各类岩石,必须采用打眼、爆破或打凿才能开挖者。
5.泥水:指坑的周围经常积水,坑的土质松散,如淤泥和沼泽地等,挖掘时因水渗入和浸润而成泥浆,容易坍塌,需用挡土板和适量排水才能施工者。
6.流砂:指坑的土质为砂质,挖掘过程中砂层有上涌现象并容易坍塌的土质,挖掘时需排水和采用挡土板才能施工者。不需排水者为干砂坑。
7.水坑:指土质较密实,开挖中坑壁不易坍塌,但有地下水涌出,挖掘过程中需用机械排水才能施工者。
三、各类土、石质按设计地质资料确定,但不作分层计算。凡同一坑、槽、沟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则选用含量较大的一种确定其类别。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计算。
四、挖掘过程中因少量坍塌而多挖者,或石方爆破过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多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五、回填土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的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100m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的 外运。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和平均运距,另套尖峰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六、泥水、流砂坑的挖填方,已分别考虑了必要的排水和挡土板的装拆工作量,套用定额时,不再另计。
七、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
以下各计算公式中字母含义:
V --土(石)方体积(m3)
h--坑深(m)
a (b) --坑地宽(m)[=基础宽+2╳每边操作裕度(m)];
a 1(b1) --坑口宽[= a (b) +2╳h╳边坡系数(m)]。
1.杆、拉线、塔坑土(石)方量
(1)正方体(不放边坡):V=a2╳h(m3);
(2)长方体(不放边坡):V=a╳b╳h(m3);
(3)平截方尖柱体(放边坡):V=h/3╳(a2+aa1+a1╳a1)(m3)m3);;
(4)平截长方尖柱体(放边坡):V=h/6╳[ab+(a+a1)(b+b1)+a1b1]
(m3);
(5)圆柱体(不放边坡)V=πr2╳h(m3)m3)
(6)圆柱体连平截圆锥体(不放边坡):V=π(r1)2h1+πh(r1╳r1+r2╳r2+r1r2)/3(m3);
2.其他土、石方量的计算
(1)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V=0.8╳0.8╳h
(m3);
(2)带卡盘的电杆,如原计算坑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3)电线坑的土(石)方量,未包括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按每坑0.6
m3另计;
(4)接地槽土(石)方量的计算:V=0.4╳长度╳槽深(m3);
(5)采用井点施工的土方量计算,按普通土计量原则执行;
(6)电力电缆沟土(石)方量套2m以内的计算。
3.尖峰及施工基面:尖峰及施工基面土(石)方量计算,应按设计提供的基面标高并按地形、地貌以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塔位立于山坡的施工基础。
1)边坡部分的体积:Va=LSH;
2)放边坡部分体积由三个部分组成(μ为放坡系数),即
上坡方向体积(CDEFJK体积):V2=μx2╳S/2
左右两侧(ADMJA+BCKND)体积:V3=μx2L/3;
3)基面总体积: V=Va+V2+
V3.
(2)塔位立于圆形山顶上的施工基面(可接近似椭圆球体积的一半计算) V=Πlsh/6.
(3)塔位立于山脊上的施工基面.
由于山脊两侧坡度的陡缓不同,不按近似长方体体积计算,但应乘以小于1的修正系数K,一般可取0.6?.4.因而V=KLSH+μH2S(μ为边坡系数)
八、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
3.岩石坑有模板为
九、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如下:
十、人工开凿岩石坑是指在变电所、发电厂、通信线、电力线、铁路、居民点附近受现场地形或客观条件限制,没有依靠的安全措施,按设计要求不能采用爆破者。
十一、几种特殊条件的规定:
1.冻土厚度≥
2.岩石坑挖填,如需要排水者,可按挖填方(岩石)人工定额乘1.05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