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本章分为混凝土、钢筋两部分单项定额,定额计量单位分别为
一、混凝土
1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按正常的施工工序入槽\浇捣、按现场搅拌混凝土相应的定额子目计算;使用泵送混凝土时,每立方密混凝土增加泵送费9.81元;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使用混凝土运输车输送至施工地点、泵送混凝土时,每立方密混凝土增加19元。
2.使用商品混凝土,由厂家泵送,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浆商品混凝土价格换算后进入基价;由施工单位泵送时,泵送费用另形增加。使用商品混凝土应扣除相应定额子目者的机动翻斗车、混凝土搅拌机台班用量,每
3.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泵送混凝土配合比,按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4.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湿润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5.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毛石、混凝土数量。
6.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7.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混凝土定额项目中已考虑了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等工作内容。
8.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9.轻板框架的混凝土梅花柱按预制异形柱,叠合梁按预制异形梁,楼梯段和整间大楼板按相应预制构件定额项目计算。
10.现浇柱、墙定额项目中,均按规范规定综合考虑了底部铺垫1:2水泥砂浆的用量。
二、钢筋
1.钢筋工程以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金及箍金分别编制定额项目。使用时根据设计图纸规定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套用定额。
2.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邦扎,预制构件钢筋以手工邦扎、点焊分别列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予换算。
3.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初六、制作、邦扎(焊接)、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4.邦扎铁丝、成型点焊及接头用的焊接条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5.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6.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7.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小的定额项目计算;如粗细筋直径比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8.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9.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0.钢筋的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比再另计。钢筋街头的搭接长度应计入设计钢筋用量中。
11.实际规定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锥螺纹套筒施工者,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的钢筋接头定额,不再计算这部分钢筋的搭接用量。
12.下标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目 |
预制构件 |
现浇构件 |
构筑物 | ||||||||||
系数范围 |
拱梯形屋架 |
托架梁 |
小型构件 |
小型池槽 |
烟囱 |
水塔 |
井塔壁 |
贮仓 |
漏斗 | ||||
矩形壁 |
圆形壁 |
仓底梁板 |
| ||||||||||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
1.16 |
1.05 |
2.00 |
2.52 |
1.70 |
1.70 |
1.25 |
1.25 |
1.50 |
1.50 |
1.50 |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
2.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可按模板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计算。
3.基础。
(1)带形基础,不分无筋、有筋混凝土,板式、有肋式,均执行本定额。
(2)杯型及高杯型基础均执行杯形基础定额。
(3)满堂基础按有梁式、无梁式分别计算。
(4)混凝土垫层套用第九章楼地面工程相应的定额项目。
(5)独立基础、桩承台,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m3计算。
4.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m3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平板按实体体积以m3计算。
6.有各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线;板与圈梁连接时,板算至梁侧面;板与钢筋混凝土墙连接时,板算至墙内侧面。
1. 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2. 楼梯、悬挑板按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 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4. 栏板、扶手、门框、天沟挑檐、小型构件、台阶(包括梯带)、压顶、小型池槽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计算。栏板、扶手、门框深入墙内的部分并入相应项目体积内计算。
5.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m3计算。
(二)预制构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
2. 预制桩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m3计算。
4. 混凝土与钢构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钢构件部分按t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三)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
2. 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可按构筑物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 贮水(油)池,池底不分平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无梁池盖、肋形池盖均按池盖计算。
4.漏斗:不分普通漏斗及折板梁式漏斗均按漏斗计算。
5.构筑物混凝土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均按现浇钢筋混凝土部分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按相应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2.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3、空心板堵塞端头圆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
三、滑升模板施工筒仓的漏斗
考虑到材料需要二次倒运等因素,模板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25,钢筋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30,混凝土工程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四、钢筋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工程量,应分别现浇、预制、预应力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展开长度(包括弯钩在内)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
2.接头大接用量,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无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计算:现浇混凝土通常钢筋每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锥螺纹套筒等接头以个计算。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设计图纸无规定的,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纹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墩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
(二)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
(三)钢筋、铁件成品由加工厂至现场运输费用,按t另行列项计算。
(四)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以t计算,套用铁件定额项目,固定双层钢筋的撑筋并入相应钢筋用量中。
(五)植筋:按植筋长度以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