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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水 工 程
6.1 渗排水、盲沟排水
6.1.1
渗排水、盲沟排水适用于无自流排水条件、防水要求较高且有抗浮要求的地
下工程。
6.1.2
渗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排水层用砂、石应洁净,不得有杂质;
2
粗砂过滤层总厚度宜为 300mm,如较厚时应分层铺填。
过滤层与基坑土层接触处应用厚度为 100~150mm、粒径为 5~10mm 的石子铺填;
3
集水管应设置在粗砂过滤层下部,坡度不宜小于 1%,且不得有倒坡现象。
集水管之间的距离宜为 5~10m,并与集水井相通;
4
工程底板与渗排水层之间应做隔浆层,建筑周围的渗排水层顶面应做散水
坡。
6.1.3
盲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沟成型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盲沟用砂、石应洁净,不得有杂质;
3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组成和层次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盲沟在转弯处和高低处应设置检查井,出水口处应设置滤水蓖子。
6.1.4
渗排水、盲沟排水应在地基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6.1.5
盲沟反滤层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石粒径
滤水层(贴天然土):塑性指数 Ip≤3(砂性土)时,采用 0.1~2mm 粒径砂子;Ip>3(粘
性土)时,采用 2~5mm 粒径砂子。
渗水层:塑性指数 Ip≤3(砂性土)时,采用 1~7mm 粒径卵石;Ip>3(粘性土)时,采
用 5~10mm 粒径卵石。
2
砂石含泥量不得大于 2%。
6.1.6
集水管应采用无砂混凝土管、普通硬塑料管和加筋软管式透水盲管。
6.1.7
渗排水、盲沟排水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 10%抽查,其中按两轴线间或 10
延米为 1
处,且不得少于 3
处。
主 控
项 目
6.1.8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砂、石试验报告。
6.1.9
集水管的埋设深度及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6.1.10
渗排水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11
渗排水层的铺设应分层、铺平、拍实。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12
盲沟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 隧道、坑道排水
6.2.1
本节适用于贴壁式、复合式、离壁式衬砌构造的隧道或坑道排水。
6.2.2
隧道或坑道内的排水泵站(房)设置,主排水泵站和辅助排水泵站、集水池的
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6.2.3
主排水泵站、辅助排水泵站和污水泵房的废水及污水,应分别排人城市雨水
和污水管道系统。污水的排放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4
排水盲管应采用无砂混凝土集水管;导水盲管应采用外包土工布与螺旋钢丝
构成的软式透水管。
盲沟应设反滤层,其所用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 6.1.5
条的规定。
6.2.5
复合式衬砌的缓冲排水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工织物的搭接应在水平铺设的场合采用缝合法或胶结法,搭接宽度不应小
于 300mm;
2
初期支护基面清理后即用暗钉圈将土工织物固定在初期支护上;
3
采用土工复合材料时,土工织物面应为迎水面,涂膜面应与后浇混凝土相接
触;
6.2.6
隧道、坑道排水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 10%抽查,其中按两轴线间或 10
延米为 1
处,且不得少于 3
处。
主 控
项 目
6.2.7
隧道、坑道排水系统必须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8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砂、石试验报告。
6.2.9
土工复合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6.2.10
隧道纵向集水盲管和排水明沟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2.11
隧道导水盲管和横向排水管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2.12
中心排水盲沟的断面尺寸、集水管埋设及检查井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2.13
复合式衬砌的缓冲排水层应铺设平整、均匀、连续,不得有扭曲、折皱和重
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