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井巷基础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工程量计算单位
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或千米(m、km).
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kg).
5.
以件数计算的为件(个、根、架、组)。
6.
以机械班次计算的为台班。
二、
工程量计算准确度
1.
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
2.
吨以下取三位。
3.
千克、件、架、根、组、个取整数。
三、
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支护工程量计算
1.
掘进断面案涉及掘进断面计算,不包括水沟、电缆沟、管子沟等掘进断面。掘进工程量不计算墙基础量,支护工程量计算墙基础量。施工中发生的片帮冒顶隐蔽工程以及施工验收规范允许的超挖量,计算工程量时不得计入。采用先导硐后刷大施工方法施工的巷道,掘进工程量应根据所有掘进和刷大各阶段的巷道工程量总和计算。
2.
井巷工程掘进定额是按100m3编制的,工程量按设计掘进断面乘以井巷长度计算。
3.
喷射混凝土永久支护工程,定额内已包括30mm厚的填凹垫层,喷射砂浆支护定额已包含5mm厚的垫层,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增加这部分工程量。
4.
井巷工程掘进及支护体积应根据附表“一般井巷断面掘进及支护工程量计算公式”计算。
5.
当壁后发生片帮冒顶的隐蔽工程时计算其出矸量与填充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四、
各种不同结构部分工程量计算规定
1.
坑木支架和放木——按设计木材体积计算。
2.
金属支架、金属结构件——按设计的金属结构重量计算(金属支架包括附件重量)。
3.
混凝土、砖、石、混凝土砖砌筑——按设计砌体体积计算。
4.
钢筋混凝土——按设计混凝土体积和钢筋的重量计算。
5.
混凝土支架——按设计架数和不同的设计规格计算体积。
6.
锚杆支护——锚杆按设计的根数计算。
7.
喷射混凝土、砂浆支护——按设计喷射体的体积计算。
8.
带金属网锚喷支护——按设计喷射体的体积计算。
9.
排水沟——按设计体积计算。
10. 轨道——按轨道设计单线长度计算。
11. 道岔——按设计组数计算。
12. 井巷工程各种结构及构件的尺寸应以施工图所标注的数字为准。
五、
硐室工程量按硐室掘进体积计算,其计算规定如下:
1.
立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工程量计算范围系指井筒至车场巷道正常断面间的工程量,包括硐室主体工程、附属硐室击壁龛,不包括设备基础,水沟、电缆沟等工程,这部分工程量另行计算。
2.
立井箕斗装载硐室工程量计算范围包括硐室主体工程、附属硐室及壁龛,不包括设备基础、电缆沟等工程,这部分工程量另行计算。
3.
中央水泵房的工程量仅包括硐室主体工程和壁龛。水泵房的吸水小井、配水及配水巷,设备基础等工程量另行计算,套用相应条件的定额。水仓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条件的巷道掘进与支护定额。
4.
交岔点工程量计算范围包括牛鼻子和主巷及分巷,主巷及支巷长度安施工图所标注的长度计算。
5.
清理撒煤硐室的工程量包括硐室主体工程、撒煤溜道、沉淀池、水仓、泵房、吸水井等。清撒斜巷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条件的巷道定额。
6.
推车机及翻车机硐室工程量,包括硐室主体工程和壁龛。硐室中的设备基础、卸载地坑积水沟等另行计算。
7.
井下绞车房工程量包括绞车硐室、配电硐室、绳道、壁龛。硐室中的设备基础、水沟、电缆沟等工程量另行计算。
8.
硐室中的设备基础、电缆沟、水沟、管子沟、检修地沟、煤仓检查通道、卸载地铿等掘进与支护均单独计算工程量。
9.
密封门、防火门、风门、防火栅栏两用门等凸出巷道墙体的部分,掘进工程量计算在相关的巷道或硐室中,砌筑套用防火门的门墙或上部拱墙砌筑定额。
10. 立井箕斗装载硐室及煤仓中的立井箕斗装载硐室、配煤皮带巷、给煤机硐室、井底煤仓分别单独计算工程量,立井箕斗转载硐室和煤仓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配煤皮带巷和给煤机硐室套用其他硐室掘进与支护定额。
11. 其他硐室掘进应按硐室的掘进断面不同分别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档次的其他硐室掘进定额;其他硐室支护应按支护厚度和支护部位分别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档次的其他硐室支护定额。
12. 硐室支护厚度不同时,按附表计算公式分别计算支护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厚度和部位的定额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