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总 说 明

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共六册,包括:
第一册 建筑工程(上册、下册)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送电线路工程
第五册 加工配制工程
第六册 调试工程
二、本册为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容量为50~1000MW级国产燃煤机组的锅炉、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相应的化水、供水、燃料(煤、油)、除灰等配套系统及管道、炉墙、保温、油漆、防腐等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同时,也适用于燃机单机容量为36~275MW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和燃气轮机简单循环电厂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时所依据的主要技术规程、规范有:
1.DL/T 5047-19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机组篇
2.DL 5011-19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汽轮机机组篇
3.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4.DL/T 5190.4-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
5.DL 5031-19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管道篇
6.DL/T 820-2002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7.DL/T 821-2002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
8.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
9.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部分
10.电力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06年版)
四、定额中按设备、器材按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具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考虑。定额工作内容中所列设备检修是指按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而对质量合格设备所作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调整工作,不包括设备质量缺陷而作的处理工作。
五、定额中考虑的工作内容,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搬、安全措施设置、脚手架搭拆、施工操作、质量自检及配合验收、完工清理等。其中的场内运搬指设备、器材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现场仓库(堆放地点)运至施工地点的运搬。
六、定额中已包括单体和配合分系统试运时施工方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单体试运和分系统试运(水、风压试验,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汽轮发电机机组整套空负荷试运、蒸汽管道吹洗、输煤系统联动和化水与制氢系统试运)所消耗的电量也包含在本定额中。
七、电动机检查接线等电气性工作,设备地脚螺丝孔的浇灌、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起重设备轨道预埋件等建筑性工作,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的联合试运转工作,不在本册的考虑范围内。
八、本定额是按电力建设工程现阶段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正常的施工条件考虑的。施工机械的选配是根据不同子目的不同情况综合取定的。水平运搬距离和安装高度是按多数工程一般情况平均考虑的。除定额规定可以调整或换算者外,不能因具体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机械配备、运搬距离(高度)等不同而调整定额。
九、关于人工:
1.定额中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综合工日单价为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本定额为31.00元/工日。
十、关于材料:
1.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场内运搬、施工现场堆放和施工操作的损耗。
2.定额中对施工运搬、组合、安装用的脚手架、枕木、模板、校正组合平台、组合支架、加固构件、专用工具,水压、酸洗、冲管用的临时管道、管件、阀门、表计、箱罐,热处理用的导线等,按周转性材料摊销计列。
3.构成工程实体的装置性材料,其损耗率见各章有关的说明。
4.本定额的材料价格,以北京地区2006年一季度预算价格为基础综合取定。
5.分系统试运(水压、酸洗、吹管)燃油及除盐水的使用量按下表计:


机组容量等级(MW)

50

135

250

300

600

1000

燃油使用量(t)

134

332

534

739

1330

1698

除盐水使用量(t)

11660

19880

29400

35000

52500

73500

注:表中燃油使用量是按EDTA酸洗、常规的点火方式、使用零号柴油、600MW机组为亚临界参数,按两台机组用油量的平均值取定。当工程为下述情况时,应做如下调整:
(1)600MW及以上机组为超临界时,分部试运燃油使用量按本表相应数量增加20%;
(2)当工程设计采用挥发分(Vdaf)不大于5%的无烟煤时,按本表数量相应数量增加10%;
(3)新建、扩建一台机组时,燃油用量按相应规定数量增加10%;
(4)采用等离子及其他节油点火方式时,燃油用量按相应规定数量乘以0.2的系数计算。
十一、关于施工机械:
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取定。
十二、本定额对部分材料及施工机械,并对其中有些名称、规格作了简化或合并,以"综合"表示。对费用比重较小的消耗性材料和施工机械,本定额未列消耗量,但其费用均已计入材料费和机械费。
十三、本定额按在正常的气候、地理、环境条件下施工考虑,未考虑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的因素。
十四、定额中凡采用"××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采用"××以上"或"××以外"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说明中未尽事项,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