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结 构 工 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章包括地面、墙面、柱面、隔墙、隔断、天棚和门窗等安装工程。

2.整体面层的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地面,定额中均已包括一次抹光的工料费用。

3.树脂涂装、树脂自流平、防静电自流平、板块面层安装,若场地整体基面有坑洼、空壳及明显不平整应作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铺设耐酸地砖定额子目已包括找平和结合层。

4.整体裱糊锦缎定额子目已包括防潮底漆,不得另行计算。

5.轻钢龙骨的隔墙、隔断,若设计要求增加保温时,应按定额中相应子目增加综合工日量的29%,保温材料费按实计价并增补,其它不作调整。

6.轻质隔热彩钢夹心复合内墙壁板、吊顶板,按常规板厚定型编制,若设计对板厚需作变更时,每增加25mm板厚,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20;每减少25mm板厚,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0.80,主材单价进行调整。

7.复合内墙壁板、吊顶板使用不锈钢材质时,按定额中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增加35%。

8.天棚龙骨、面层和面层装饰,均按设计确定型材,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9.木门、窗定额子目中不包括门、窗玻璃安装,设计要求安装时,可按本节玻璃安装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和不锈钢门的定额子目,均已包括五金固定件价格及安装,不包括特殊五金和门锁,设计要求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11.电子感应横移门的定额子目,不包括平移门的电子感应装置,其费用应另行计取。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房间地面的找平层、整体面层的面积按房间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墙垛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口、暖气槽的面积也不增加。

2.块料面层、活动地板、水磨石地面、树脂自流平地面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柱子所占面积,门洞口、暖气槽的开口部分工程量并入相应面层内。活动地板安装若有高差,其高差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工程量内。

3.地板革、地毯铺设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墙垛及独立柱面积不扣除,门口及暖气槽开口部分的面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4.内墙面抹灰按墙面净尺寸以“m2”计算,扣除门、窗及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窗孔洞侧壁面积亦相应增加。

5.粉刷及裱糊、墙面、柱面镶贴块料面砖和各种带龙骨的装饰板、软包装修以及衬板、面层等,分类型按面积以“m2”计算。

6.轻钢隔热彩钢夹心复合壁板、吊顶板,以及其它材质的隔墙和隔断,分类型按面积以“m2”计算,但不扣除门窗的尺寸。

7.天棚各种吊顶龙骨面积,应包括检查口、墙垛、柱、嵌顶灯槽和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为房间吊顶面积,以“m2”计算。

8.天棚面层面积,定额中不包括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0.3m2以上洞口和嵌顶灯槽所占面积,但应包括检查口、附墙垛在内计取房间面积,以“m2”计算。

9.各类门窗均按门窗的外围尺寸以“m2”计算。无框门按门外围尺寸以“m2”计算。

10.卷帘门按门洞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洞宽度后的面积,以“m2”计算。

11.门窗玻璃。全玻璃和多玻璃门窗,均按门窗框外围的尺寸面积以“m2”计算;半玻璃门窗,按留装玻璃的框洞口外围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

12.门窗后塞口,按门窗框外围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

13.包木质门窗口,按门窗框外围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14.明装、暗装大芯板窗帘盒,分单轨、双轨按相应定额子目以“m”计算。

15.窗防护栏、杆、罩按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

16.装配式屏蔽间壳体,按六面体面积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