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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请示》(藏建计[2003]146号),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2017年4月18日 藏发改价格[2017]317号)
来源:本站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21-07-12 18:56 阅读次数:685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文号:藏价费[2003]84号自治区建设厅:你厅《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请示》(藏建计[2003]14...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藏价费[2003]84号  
自治区建设厅:
  你厅《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请示》(藏建计[2003]146号)悉。经我局审核,同意对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适当收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属中介收费,应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服务。
  三、收费单位必须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公室在过渡为独立法人的中介机构前,所收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此批复自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起执行。
附件: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附件:
  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和岩土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投资额  收费标准
  (万元)
  一  施工图
  200万元以下  0.15-0.3
  201-500万元  0.3-1.2
  501-1000万元  1.2-3
  1001-3000万元  3-5
  3001万元-1亿元  5-10
  10001万元-5亿元  10-15
  50001万元-10亿元  15-20
  100001万元-50亿元  20-25
  50亿元以上  25-35
  二  岩土工程
  200万元以下  0.015-0.03
  201-500万元  0.03-0.2
  501-1000万元  0.2-0.5
  1001-3000万元  0.5-1
  3001万元-1亿元  1-3
  10001万元-5亿元  3-6
  50001万元-10亿元  6-10
  100001万元-50亿元  10-20
  50亿元以上  20-30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

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年4月18日 藏发改价格[2017]317号)

 

各市(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接受各级机关、公民或组织的委托,提供有偿服务的鉴定组织。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向委托人或者诉讼当事人收取的鉴定服务费用。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和及其他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具体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表列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或者诉讼当事人协商收费,上浮幅度不得超过收费标准的20%。


、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通知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发生鉴定费以外的费用,如异地鉴定、异地提取检材等情形发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或者诉讼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作书面约定。


、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但与委托人或诉讼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从其约定。


、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等必要费用及误工损失,不属于司法鉴定费,按有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终止鉴定的,根据实际工作量,已进行了必要的检验或勘查等基础工作的,按不超过双方委托书中约定鉴定费额的30%协商收取鉴定费;已出具鉴定文书但未送达的,按不超过双方委托书中约定鉴定费额的80%协商收取鉴定费。


、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构咨询有关鉴定实体事项,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或诉讼当事人按不超过收费标准最高限价的30%协商收取咨询费。


十一、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或者诉讼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司法鉴定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十二、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或诉讼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使用税务票据。自觉接受价格、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监督。


十四、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0]237号)同时废止。


十五、本通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共同解释。

附件: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

西藏自治区司法鉴定服务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一、法医类



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但幅度不得超过20%。“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精神病鉴定”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一)法医病理鉴定




1、早期尸表检验

500

对死亡后24小时以内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早期尸体解剖

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

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

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致伤(死)物认定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脏体硅藻检查

500


9、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1)心、脑器官

1000


(2)其他器官

500


10、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

3000


11、病理组织切片检查

70


12、特殊染色技术

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3、电镜病理检查

标本

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4、尸体X光检验

80


15、尸体CR检验

150


16、法医现场检查

10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17、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

1200


(二)法医临床鉴定




18、损伤程度鉴定

15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9、伤残程度评定

15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0、伤病关系鉴定

10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1、诈病、诈伤鉴定

15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2、医疗纠纷鉴定

43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3、劳动能力鉴定

15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4、活体年龄鉴定

8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5、男性性功能评定

7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6、听觉功能评定

7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7、视觉功能评定

7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8、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15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9、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6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0、后期医疗费评定

6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1、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6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2、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6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3、治疗时限评定

6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34、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800


(三)法医物证鉴定




35、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

样本

100


36、种属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00


37、ABO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50


38、红细胞酶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5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39、白细胞血型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800


40、血清蛋白的血清学检验

样本

150

按照每个检验的酶型收取费用

41、ABO血型的DNA检验

样本

500


42、常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8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单亲亲子鉴定加1倍收费;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元/样本;同时做性别检验不另收费用。

43、Y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2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元/样本。

44、X染色体DNA检验

样本

12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骨骼、牙齿、指甲要加收500元/样本。

45、线粒体DNA检验

样本

1500


46、种属的DNA检验

样本

1000


47、性别的DNA检验

样本

500


48、动植物的DNA检验

样本

2000

不含人类

49、其他法医DNA鉴定

样本

300

其他未在试剂盒中包括的基因座;按每个检验的基因座计收。

50、法医物证鉴定文证审查

500


(四)法医毒物鉴定




51、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样本

300


52、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样本

300


53、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

样本·目标物

12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4、毒物、毒品定性分析(体外)

样本·目标物

8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5、常见挥发性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6、常见有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7、常见无机毒物分析

样本·目标物

10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8、常见动、植物有毒成分分析

样本·目标物

2100

需定量分析,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9、法医毒物鉴定文证审查

800


(五)法医人类学鉴定




60、颅像重合鉴定

1200


61、颅像面貌画像

1000


62、颅像面貌塑像

500


63、尸骨个体识别

1000


64、人类学骨龄鉴定

1000


65、法医人类学鉴定文证审查

500


(六)法医精神病鉴定




66、精神状态鉴定

600

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

67、刑事能力评定

1500

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68、民事能力评定

1500

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等

69、诉讼能力评定

1000

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

70、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

2000

包括精神损失、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

71、多导心理生理检测评定

2000


72、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

1000


二、物证类



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但幅度不得超过20%。

(一)文书鉴定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表所列收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通知第四条规定执行。

1、笔迹鉴定

1000


2、印章印文鉴定

1000


3、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

1200


4、文件制作方法鉴定

1200


5、印刷机具鉴定

1200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2200


7、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

2200


8、变造文件鉴定

1200


9、污损文件鉴定

1200


10、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

1200


11、字迹压痕显现

1000


12、文书物质材料鉴定

1000


13、文书鉴定文证审查

800


(二)痕迹鉴定




14、手印鉴定

800

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表所列收费标准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本通知第四条规定执行。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5、足迹鉴定

6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6、工具痕迹鉴定

8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7、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8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8、枪弹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1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9、弹道分析鉴定

1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0、枪弹检验建档

2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1、动物蹄迹痕迹鉴定

7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2、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63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3、钥匙痕迹鉴定

64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4、纺织品痕迹鉴定

6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5、玻璃破碎痕迹鉴定

6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6、牙齿痕迹鉴定

8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7、唇纹痕迹鉴定

6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8、皮肤纹痕迹鉴定

8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29、耳廓痕迹鉴定

6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0、车辆轮迹鉴定

85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1、车辆痕迹鉴定

1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2、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

3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3、痕迹显现

4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4、实物照片与实物同一鉴定

6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5、物体爆破(裂)痕迹鉴定

1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6、常见炸药鉴定

1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7、导火索、导爆索鉴定

8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8、火雷管、电雷管鉴定

1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39、制式手榴弹、手雷鉴定

8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40、爆炸装置鉴定

200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41、痕迹鉴定文证审查

800


(三)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42、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定性)

样本

460


43、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验

1000


44、射击、爆炸残留物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1200


45、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350


46、傅立叶(显微)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650


47、偏振光显微镜检验

样本

200


48、薄层色谱检验

样本

200


49、拉曼(激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400


50、(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检验

样本

700

超过5个元素的,每增加一个元素加收100元。

51、(激光)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质谱仪成分比对检验

元素

300

需定量检验,每元素加收50%

52、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4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3、裂解-气相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5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4、气相色谱检验

样本

3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5、热差、热重仪检验

样本

3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6、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验

样本

35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7、X射线衍射仪检验

样本

40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8、离子色谱或离子色谱/质谱仪检验

样本

350

需定量检验,每样本·目标物加收50%

59、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文证审查

800


三、声像资料



 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但幅度不得超过20%。

(一)电子数据鉴定




1、硬盘检验

GB

20

包括台式机硬盘、笔记本硬盘、移动硬盘

2、服务器检验

GB

30

包括磁盘阵列柜、网络硬盘等

3、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

200


4、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

300

含SIM卡

5、软盘检测鉴定

100


6、电子设备检验鉴定

600

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

7、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

部件

900

包括调换磁头、电机;更换PCB板;坏扇处理等

8、手机机身检验

900


9、注册表检验鉴定

1000


10、软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100个程序行

120


11、软件功能检验

1500

按每个检验的软件收费

12、文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800


13、数据库数据恢复

3500


14、数据库一致性检验鉴定

4200


15、其他电子数据检验鉴定

MB

5

包括网络数据包等

16、密码破解

1500


17、现场数据获取

GB

8


18、网络数据获取

接入小时

260


19、光盘朔源检验

600


20、光盘刻录机检验

800


21、电子物证鉴定文证复审

1200


(二)声像资料鉴定




22、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

2200


23、录音资料辨识

12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4、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20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5、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

18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6、语音分析检验

800

按每20分钟计收

27、录音器材检验

600


28、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2200


29、录像资料辨识

900


30、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1500

按每20分钟计收

31、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1800


32、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1800


33、图片资料辨识

800


34、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1500


35、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1000


36、人像鉴定

800


37、特种光学技术检验

500


38、多(超)光谱检验

800


39、计算机人像组合

500


40、手工模拟画像

800


41、手工雕塑复原头像

2000


42、计算机模拟复原头像

1000


43、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复审

1200


四、其他类鉴定




(一)司法会计鉴定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3.会计年度超过两年的,加收15~20%。

送鉴标的5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51~100万元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 

标的额

0.8~1.0%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0.6~0.8%


送鉴标的1001~5000万元 

标的额

0.4~0.6%


送鉴标的5001~10000万元

标的额

0.3~0.5%


送鉴标的10001万元以上 

标的额

0.1~0.2%


(二)建筑工程鉴定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1、建筑工程造价




送鉴标的50万元以下

标的额

3~3.5%


送鉴标的51~100万元

标的额

2.5~3%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1001~2000万元

标的额

0.6~0.8%


送鉴标的2001~5000万元

标的额

0.4~0.6%


送鉴标的5001以上万元

标的额

0.2~0.4%


2、建筑工程质量




送鉴标的200㎡以下

平方米

20~23


送鉴标的201~500㎡

平方米

18~20


送鉴标的501~800㎡

平方米

15~18


送鉴标的801~1000㎡

平方米

10~15


送鉴标的在1001㎡以上

平方米

8~10


(三)房地产评估鉴定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送鉴标的50万元以下

标的额

2~2.5%


送鉴标的51~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0.8~1.%


送鉴标的1001~2000万元

标的额

0.5~0.8%


送鉴标的2001~5000万元

标的额

0.3~0.5%


送鉴标的在5001以上万元

标的额

0.2~0.3%


(四)土地评估鉴定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送鉴标的5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0.8~1%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0.6~0.8%


送鉴标的1001~2000万元

标的额

0.4~0.6%


送鉴标的2001~5000万元

标的额

0.2~0.4%


送鉴标的5001万元以上

标的额

0.1~0.2%


(五)资产评估鉴定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送鉴标的50万元以下 

标的额

2~2.5%


送鉴标的51~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2~1.5%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0.8~1%


送鉴标的1001~2000万元 

标的额

0.5~0.8%


送鉴标的2001~5000万元

标的额

0.3~0.5%


送鉴标的5001以上万元 

标的额

0.2~0.3%


(六)林业鉴定




1、森林(林木)采伐、森林损失资产评估、林业损失资产评估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送鉴标的100万元以下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0.8~1%


送鉴标的1001~2000万元

标的额

0.5~0.8%


送鉴标的2001~5000万元

标的额

0.3~0.5%


送鉴标的5001以上万元

标的额

0.2~0.3%


2、使用(占用)林地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100亩以下的

250~300


101亩~500亩的

125~150


501亩以上的

80~100


3、国家级、自治区级保护动植物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送鉴标的10万元以下

标的额

2~2.5%


送鉴标的11~50万元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51~100万元

标的额

0.8~1%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

标的额

0.5~0.8%


送鉴标的501万元以上

标的额

0.2~0.3%


4、林业工程质量



1.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2.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收。

送鉴标的50万元以下

标的额

2.5~3%


送鉴标的51~100万元

标的额

2~2.5%


送鉴标的101~500万元

标的额

1.5~2%


送鉴标的501~1000万元

标的额

1~1.5%


送鉴标的1001~1500元

标的额

 0.6~0.8%


送鉴标的1501万元以上

标的额

 0.4~0.6%


5、野生动物种类

300~400


6、野生动物价值评定

300~400


7、野生植物种类

250~300


8、野生植物价值评定

400~500


9、林木(种子)类别、合格率

250~300


五、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参照“其他类”协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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